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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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案裁定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