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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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吉林市昌邑区珲春中街1508号神华万利城9号楼3单元5层82号(不动产登记号:吉(2018)吉林市不动产证明第0058065号)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