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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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福鑫通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告内蒙古福鑫通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载明的信息为准),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登记在被告内蒙古福鑫通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以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信息为准),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登记在被告内蒙古福鑫通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以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信息为准),查封期限为二年。 四、查封登记在尚丽名下位于府谷县人民西路育才巷工业品家属房4单元201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