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新天地农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合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偿还原告陕西新天地农化有限公司借款30450元及利息(以3045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1元,减半收取280.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11-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