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万思致学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万思致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原告***代报名费130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235元,由原告***负担210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万思致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元,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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