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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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水清和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雨中情防水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天水清和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在50000元人民币额度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被保全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