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坝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坝支行借款24000元及利息,息随本清,限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费450元,由被告***、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执行权,法院将不再立案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7-09-01 |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