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坝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坝支行借款24000元及利息,息随本清,限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费450元,由被告***、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执行权,法院将不再立案执行。

裁判日期 2017-09-01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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