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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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宁市盟吉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担保人南宁市辉越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139575号)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南宁市盟吉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4717.98元的财产的查封、冻结或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