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审查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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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仙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给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信用卡透支本金49856.33元及相应透支利息、违约金(透支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自2020年3月21日起,以透支本金49856.33元为基数按照《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计息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透支利息、违约金合计数不超过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2.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400元。 申请费84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