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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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青岛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潍坊港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11249141.47元; 二、潍坊港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支付33600000元预付款自2014年5月2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潍坊港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支付迟延支付工程进度款数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一标段2014年第二季度进度款93896036.12元自2014年7月23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一标段2014年第三季度进度款31000000元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5日止,56949187.78元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3日止,5946848.34元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014年第四季度进度款93896036.12元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一标段2015年第一季度进度款10000000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至2015年8月4日止,4541917.38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3702767.4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2958117.2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止,2661474.5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5546595.52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一标段2015年第三季度进度款3298478.20元自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一标段2015年第四季度进度款3000000元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4日止,27965306元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止;一标段2016年第一季度工程款8616432.9元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一标段2016年第二季度工程款15000000元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止,350000元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止,830580元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止,2317994元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止,2618418元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标段2014年第二季度进度款38485663.88元自2014年7月23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二标段2014年第三季度进度款40000000元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月4日止,14512479.88元自2014年10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标段2014年第四季度进度款54512479.88元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标段2015年第一季度进度款3458082.62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19574269.38元自2015年4月19日起实际支付之日止;二标段2015年第三季度进度款58634692.8元自2015年10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标段2015年第四季度进度款4357604元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止,18000000元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6月23日止,89914232元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四、潍坊港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支付一标段完工款82446480.65元、二标段完工款20357320.8元自2016年9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五、潍坊港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支付一标段结算尾款225106761.5元、二标段结算尾款119182526.6元自2017年5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六、潍坊港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至五项确定的工程款及利息与潍坊港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驳回原告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98045.71元,保全费5000元,由潍坊港务有限公司、潍坊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六份正本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