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变压器分公司
烟台市牟平区鸿发机床配件厂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变压器分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3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9-29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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