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中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健康权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中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58,424.70元、残疾赔偿金58,892元、营养费4,500元、护理费10,774.0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70元、交通费1,5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483.98元、衣物损失费300元、鉴定费3,4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150,094.7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49元,减半收取计3,024.50元,由原告***负担1,373.50元(已付),被告上海中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65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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