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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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润索电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之间的涉案借款合同于2021年1月8日解除; 二、***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借款本金50万元; 三、***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以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3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四、上海润索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三项判决主文确定的***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00元、诉讼保全费3,020元,由***与***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