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钹特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钹特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3,000,000元;

二、被告钹特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6%标准计算的资金占用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018.0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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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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