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市普陀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物分割纠纷
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长寿路XXX弄XXX号010室前三楼、假三层后厢、后三楼公房被征收后取得的安置补偿利益中,原告***、***、***、***、***、***可得人民币150万元。

本案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六原告负担人民币2500元、四被告负担人民币2500元。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8137元,由六原告负担人民币24068.5元、四被告负担人民币2406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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