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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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秀山县富豪建材批发城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秀山县富豪建材批发城灯饰材料款11,73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3元,减半收取,计46.5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23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