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特别程序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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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所有的坐落于临海市杜桥镇国际名城5幢1701室、地下自行车库5-23号、地下车位1-057号{房产证号:临房权证杜桥镇字第XXXX号、1XXXX号、1XXXX号,土地证号:临杜国用(2016)第XXXX号、0544号、0545号}的房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1500000元、律师代理费24128元及利息、罚息(截至2021年7月6日止的利息、罚息为28894.56元,以1500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7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8543%及国家有关规定计付)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案件申请费9388.60元,由***负担。 当事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