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茂名市银丰航空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茂名市银丰航空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400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以本金400000元按2020年9月1日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9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茂名市银丰航空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还清款项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清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96.80元,由原告***、***负担949.21元,被告茂名市银丰航空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7147.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11-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