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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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蚌埠市志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蚌埠市志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偿款2866.89元及利息490.23元,并以所欠代偿本金2801.9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向原告蚌埠市志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自2021年5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