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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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黑龙江省永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2019)黑0206 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2019)黑0206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三、***赔偿***财产损失22,162.14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3,676.98元,由上诉人***负担3,254.22元,由被上诉人***负担422.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