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贵州昊天五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金阳顺达建筑材料租赁站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贵阳金阳顺达建筑材料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60元(原告预交),由原告贵阳金阳顺达建筑材料租赁站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