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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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赔偿***1404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2元,退还***301元,剩余241元,减半收取计120.5元,由***负担45元,***负担75.5元。鉴定费60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7
发布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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