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省远沁水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留(或提取、划拨)被执行人江西省远沁水泥有限公司、***、***的收入60万元;或查封或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江西省远沁水泥有限公司、***、***价值60万元的财产。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执行人应于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至少15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续封、续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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