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漳浦金座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漳浦金座置业有限公司与***于2020年11月2日签订的编号为350623010001032020010796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及附件;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配合漳浦金座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备案登记注销、涉案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涉案购房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退税等后续解除合同相关手续;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漳浦金座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15,318.3元(该款直接从已付购房款中扣除);

四、驳回漳浦金座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178.6元,减半收取7589.3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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