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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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