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 兴宁市坭陂镇寿松奶茶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已由原告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预交15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由本院退回1525元给原告武汉熠汇饮科技有限公司。 |
裁判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