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嘉禾易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世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新汇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宝丰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2019)新2302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47元予以退回。

上诉人新疆嘉禾易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7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11-30
发布日期 2020-04-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