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义铭诚壕钰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304民初385号民事判决;

二、***与遵义铭诚壕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就《豪御名城》2号楼2-23-1、2-23-2、2-23-3、2-23-4、2-23-5的房屋所签订的《商品房定购协议书》有效;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25元,由***、遵义铭诚壕钰置业有限公司各自负担512.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遵义铭诚壕钰置业有限公司各自负担10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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