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兴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巨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2020)皖0503民初574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安徽巨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均退还安徽巨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