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高平市东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平市农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07年3月8日农信借字[2007]第0019号《山西省高平县永录信用社借款合同》不成立。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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