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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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东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平市农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2007年3月8日农信借字[2007]第0019号《山西省高平县永录信用社借款合同》不成立。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