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南海区羽邦纸箱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佛山市南海区羽邦纸箱厂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案件受理费全额收取2266.2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本院不另行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可以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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