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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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广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其位于西安市XX路XX号XX座XX号房屋漏水卫生间进行防水修复处理,排除妨害; 二、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维修费10000元、鉴定费11000元; 三、被告陕西广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维修费8546元、鉴定费10000元。 诉讼费789元减半收取395元,由被告***承担240元、被告陕西广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1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