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20)冀0403民初43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阎磊、陈换叶二审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166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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