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明翰酒水销售有限公司
聊城大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济南月阳酒水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聊城大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聊城大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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