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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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安市广安区第二建筑公司 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2018)川1623民初197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96,358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