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开封市共创起重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开封市共创起重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代理费386367.8元及利息(以386367.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576元,由原告负担3476元,由被告负担7100元(原告已预付,执行本判决时由被告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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