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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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黑龙江申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郊区长宏水泥制品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同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内存款250000元(账号:0830××××4456);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不得支付、支取; 二、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号内存款250000元(账号:6235××××4545);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不得支付、支取; 查封担保人王义贵名下的位于桦川县(房屋所有权证号:黑(2018)桦川县不动产权第0××0号);查封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16 |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