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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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潍坊市兴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动产登记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2021)鲁0784执92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执行措施和惩戒措施依法有效;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其他条件成就时,申请执行人持本裁定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