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绵阳市升航建材有限公司
绵阳九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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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阜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新航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四川新阜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居间费1297210.9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1589元,由原告***承担3837元,由被告四川新阜建材有限公司承担7752元。(原告垫交部分,待被告履行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五份,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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