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老城房屋开发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洛阳市原野贸易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洛阳市原野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办理位于洛阳市老城区正义街7号1幢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驳回原告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24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00元,均由被告洛阳市原野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