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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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逸宸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向原告广州逸宸服饰有限公司支付鞋款共计42641元及利息(该息以42641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5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逸宸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71元,由原告广州逸宸服饰有限公司负担4元,被告***负担8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