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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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靖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742095元。

二、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0600元,由二原告负担5952元、二被告负担9648元。多收取的保全费2470元退还于二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21
发布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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