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兰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延安兰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其与被告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7月6日签订的《温宿西区块石油天然气风险勘探开发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延安兰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损失64,090,000元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延安兰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新疆能源(集团)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保全费5,000元,保全责任保险费32,250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2,436.25元(原告延安兰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交364,486.25元),由原告延安兰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62,436.25元,余款2,050元由本院退还原告延安兰天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0-15 |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