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万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武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陕西万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退还4920元购油款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7月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3.85%计,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LPR计至还清之日)。4920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陕西万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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