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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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万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陕西万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退还4920元购油款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7月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3.85%计,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LPR计至还清之日)。4920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陕西万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