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梧州市海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7378元,减半收取计3689元,财产保全费2546元,合计6235元,由原告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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