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价值财产和被申请人***、***位于乐陵乐德路南侧的《鲁(2017)乐陵市不动产权第0××8号》的房产,保全金额为287869.19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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