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力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力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存款13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限内不得支付。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19 |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