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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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申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 威海申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威海申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威海申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0000元或对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