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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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滨州市天诺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滨州市天诺建材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520045.00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款项503000.00元,违约金5000.00元,案件受理费4565.00元,执行费7480.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520045.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