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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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贵阳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变更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2020)黔0115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贵阳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支付违约金22799.67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86元,由中国电建地产集团贵阳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72元,由中国电建地产集团贵阳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